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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需要建设旅游警察
浏览数:251  添加时间:2015/10/22 9: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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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公安局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1月正式向公安部、海南省公安厅提出设立旅游警察支队的请示,并于8月正式获得批复同意。9月首支旅游警察支队筹备组成立,支队设为副处级机构,下设综合保障大队、侦查大队、业务指导大队、市场秩序管理大队等4个正科级大队。主要职责包括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治安环境;办理涉旅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遭侵害的违法案件;联合各部门旅游执法,打击破坏旅游市场的犯罪案件;请监督、检查、指导景区景点安保工作;对辖区内景点开展秩序维护、巡逻防范、服务游客等。

旅游警察的设置,有效地解决了管理权限不足、管理失位的问题。反思青岛大虾事件,从网络舆情看,最被诟病的不是摊主的价格欺诈行为,而是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无权干涉的尴尬。事实上,单纯从机构职能设置看,青岛警方的做法似乎并无过多瑕疵,但背后反映出的却是机构设置待优化、协同能力尚补足等体制机制性问题。

应当看到,目前三亚设立的旅游警察的职责还相对较少,仍有很大拓展空间。参考国外的经验,笔者认为,伴随旅游警察的不断壮大,需要不断完善职责,强练内功。一是忠实履行应对恐怖袭击、保护游客人身安全的使命;二是不断完善职责,为游客随时提供服务;三是强化监督职责,查办旅游从业者的违规行为,处理游客现场投诉;四是作为旅游执法队伍,维持正常的旅游经营秩序,保障旅游经营有序进行;五是树立安全的旅游形象,将旅游警察本身打造成一道靓丽的旅游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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