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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印发通知强调做好旅游景区水上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数:104  添加时间:2021/8/19 1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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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8月14日14时许,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渔场四分场附近水道发生一起人员溺水事件。经调查,当日上午,当地渔民刘某驾驶自行焊接的机动船(无运营证件及相关手续),将贺某等8名钓鱼爱好者送到乌梁素海湖心岛钓鱼。14时许,在返回过程中发生翻船事故,导致人员落水。截至8月15日12:30,共有5人获救、4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代主席王莉霞作出批示,要求全区旅游景区要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8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景区水上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内蒙古旅游景区内河流、湖泊、池塘较多,极易发生水上安全事故。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深刻认识水上安全,特别是极端天气下水上游览、接驳、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游船安全监管责任,加大自用游船登记和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通知》提出,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水上游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游船公司和游船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游船违规冒险出游。各旅游景区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重点地段设置提示、警示标牌,在重点时段要加大巡视频度和巡查人员数量。游船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游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禁游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积极配合海事、应急、交通等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游船等水上游览、接驳、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确保游船适游、船员适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水上交通工具,该禁停的坚决禁停,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拆解的坚决拆解、该处罚的坚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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