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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柱山
浏览数:188  添加时间:2018/8/10 1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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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是中国著名的旅游景区,是安徽省三大名山之一,更是安庆市一张亮丽的文化旅游名片。自1982年被国务院评为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后,天柱山先后被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世界地质公园。天柱山资源丰富、独特,在科学、文化、研究、游览等方面具有很高的价值。经过30多年的保护与开发,景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安庆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景区在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如景区管理机构不能对景区实行统一管理,景区各利益主体利益冲突比较突出,管理交叉或空白现象时有发生,规划管理工作未得到应有重视等。为全面加强景区资源的保护管理,安庆市启动了景区立法工作。2017年1月,安庆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将《制定<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议案》列为大会第1号议案,列入2017年度重点立法计划,安庆市委、市政府相关分管领导领衔督办。随后根据立法工作安排,安庆市人大相关立法工作班子成员围绕旅游新业态、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规划、旅游市场监管等重点、难点问题,多次深入景区进行立法调研,并多次组织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旅游企业及部分行业专家,召开了多场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征求意见。2017年9月,安庆市发布《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征求意见稿)》。经多方论证调研,10月,安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从合法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条例(草案)》提出了21条意见建议,均被采纳并作相应修改。《条例》于2018年4月经安庆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6月1日,安徽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决定予以批准,并将于9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条例》分七章四十四条,明确了天柱山生态环境保护范围,政府管理部门所应承担的管理监护责任以及农家乐经营者、户外爱好者等应该承担的责任。《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景区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天柱山迈上了依法兴旅、依法治山的新台阶,同时此举将推进天柱山加快形成行政许可充分、统一高效管理、权责一致的管理机制,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天柱山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多方共赢、保护利用并重、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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