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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暑期旅游消费提示
浏览数:191  添加时间:2018/7/18 14: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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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旅发委提醒游客,随团出游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出国、出境、赴台旅游应查看旅行社是否有出境游和赴台游资质。应理性选择,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要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游”,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为保障维权有据,游客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详细约定行程时间、团费、包含项目、内容、服务标准、购物点数量及时间、是否同意转拼团、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等。选择正规购物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不要盲目跟风、贪图小便宜、轻信“老乡店”等,避免冲动消费,要保存好购物发票等凭证。在出游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尊重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日前发布旅游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游客暑期适时错峰出游,注意旅游安全,遵守公共秩序,理性消费,文明旅游。旅途如遇纠纷,可以在行程结束90天内,向山西旅游质量监管管理所或“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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