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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购物如果不满意30天内可以退换
浏览数:239 添加时间:2017/6/18 9: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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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在桂林市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所属的60多家成员单位内购买的商品,自购买之日起30天内,在保证商品没有人为损坏或物理变化的条件下,可凭购买凭证提出无理由退货,使消费者和游客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监理中心设立了40万元的退货保障金,为退货服务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监理中心还承诺从受理到完成退货服务,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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