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游客黑名单通报制度
浏览数:239 添加时间:2017/4/13 10:22:49
制度自2017年4月1日执行,将对在参加深圳旅游经营者组织或者接待的旅游活动中有不文明行为的、违反《深圳市不文明游客黑名单通报制度》的游客,纳入《深圳市不文明游客黑名单》。不文明游客黑名单通报制度是指将具有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弄虚作假等行为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旅游者纳入黑名单的制度。不文明行为包括了扰乱航空器、车船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违反旅游目的地的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的;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等共12项。